职级并行后,调研员还属于县级干部吗?能享受相关待遇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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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级并行后,调研员还属于县级干部吗?能享受相关待遇吗?

2024-07-11 00:49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  大家都清楚,在公务员法修订和职级并行规定施行之前,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,所谓领导职务,主要包括乡科级、县处级、厅局级、省部级、国家级,非领导职务在正厅级以下设置,分别为巡视员、调研员、主任科员、科员、办事员。按照以前的对应关系,能对应所谓领导级别的,最低的是副科级,对应的就是副主任科员,在管理中,是按科级干部来进行管理,调研员是按照县级干部来进行管理的。职级并行后,这些情况有变化吗?调研员还属于县级干部吗?我们一起去看看。

  职级并行前:调研员属于县级干部

  在原管理方式中,副主任科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都是由组织部门管理的,而不是人事部门管理的(这是体现是否领导干部的一种标志)。某种意义上说,其实都是按照领导干部的身份来进行管理,原因如下:从来源看,这些非领导职务人员往往是由领导实职转任过来的,只是按照相应规定转任非领导职务,也就是我们说的“退居二线”。从晋升看,这些非领导职务的晋升的程序和领导干部任免程序一样。从工作看,很多地方为弥补领导干部不足,这些干部都是当成实职来使用,特别是针对调研员、副调研员,往往都会安排协助某副县长分管部分工作,甚至有单独分管或负责一部分工作。从待遇看,也是享受领导干部待遇,比如开会、阅知相关文件等政治待遇,比如用车保障、年终奖金等经济待遇,都和实职的领导干部差不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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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职级并行后:调研员不是县级干部

  2019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务员法和职级并行新规,已经全部取消了非领导职务,改为职级替代。公务员晋升职级根据工作需要、德才表现、职责轻重、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,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,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,原来任的非领导职务的,实行套转,先直接套转到相应职级,比如原来是副调研员的,直接套转为四级调研员。以后晋升职级,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,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、工作待遇。也就是说,职级并行后晋升的1—4级调研员,都不再是县级干部,也不再由组织部门进行管理,而是所在单位进行管理,受所在单位领导,不享受县级干部政治待遇。只有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、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,保留原待遇,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,也就是说原来的任实职的县处级干部,还是由组织部门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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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职级并行后:待遇享受有一定差距

  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。职级并行后,实行新人新办法,老人老办法原则,新晋的职级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,享受所在地区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、医疗、交通补贴、社会保险等待遇,也就是说,在相关经济待遇上,还是和职务基本对应的,如四级调研员的经济待遇和县处级副职差不多。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、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,不与职级挂钩,比如县处级实职出差可以住单间,而四级调研员只能和其他的工作人员一样住标间。当然,职级并行前那些非领导职务套转职级的公务员,相关的待遇时保留的,包括政治待遇。

  职级并行后,调研员还属于县级干部吗?能享受相关待遇吗?

  综上,职级并行规定施行后,调研员已经不再属于县级干部,不再享受相关的政治及和工作相关的经济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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